大港石化与天津石化南港乙烯原料互供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大港石化与天津石化南港乙烯原料互供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石油大港石化公司至中石化天津石化南港乙烯。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1台全馏分石脑油外输泵、1台轻石脑油外输泵和1台液化气外输泵;新建1条轻石脑油外输管道、1条全馏分石脑油外输管道。轻石脑油管道、全馏分石脑油管道分别由大港石化站内外输泵敷设至南港乙烯边界;站内新建1条液化气管道由液化气外输泵敷设至大港石化边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22078416
联系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三号院花园路东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邮箱:lixi-1122@petro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BPFZZFQMDmwUTvAOvS9iQ?pwd=hvf4 提取码: hvf4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七、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第七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