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和诺德天津厂实验室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现将《诺和诺德天津厂实验室扩建项目水士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进行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马工1368202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