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八门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现将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八门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八门城产业园,又称天津宝坻低碳工业区八门城分园,原称天津宝坻八门城镇工业用地,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域内,于2002年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批复文号:政办函[2002]1号)。2008年该园区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八门城镇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批复文号:宝坻政函[2008]72号)进行批复。2008年,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天津宝坻八门城镇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8年10月6日取得了原天津市宝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复函(宝环管函[2008]8号)。根据《天津宝坻八门城镇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八门城镇区工业用地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域内,西至九园公路,北至宝芦公路,南、东侧为耕地。规划面积2.0622平方公里,现状已开发1.07平方公里,规划区域以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加工为主的绿色产业示范工业用地区。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天津宝坻八门城镇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作为本次跟踪评价的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范围主要为已经实施了的各类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主要评价内容为多方面 了解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并对规划阶段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减缓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较终得出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性结论,并进一步提出预防、减缓的措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八门城镇政府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332161353
邮箱:bdqbmcz08@tj.gov.cn
三、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您可通过附件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在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跟踪评价报告相关的意见。
附件:/attached/file/20210715/20210715150105_732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