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铁丝扣及软木塞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全本公示
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铁丝扣及软木塞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8年12月7日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组织对“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铁丝扣及软木塞生产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北京航峰中天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三名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
会议由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监测单位汇报了监测情况,验收组成员进行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软木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业务。该公司投资400万元建设铁丝扣及软木塞生产项目。该项目租赁位于天津自贸实验区(空港经济区)航空路71号梅尔(天津)电器有限公司空置厂房(A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引进软木塞和铁丝扣生产设备。该项目以软木棒、镀锌铁丝和马口铁盖为原材料,其中软木棒通过打磨、~为主要工艺生产软木塞;镀锌铁丝和马口铁盖以弯折为主要工艺生产铁丝扣,该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软木塞6000万只,铁丝扣2000万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铁丝扣及软木塞生产项目于2018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津保自贸环审[2018]34号)。2018年8月设备全部安装完毕、投入运营。
(三)环保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四)验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铁丝扣及软木塞生产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相关内容。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描述基本一致。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措施与原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租赁梅尔(天津)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一栋空置厂房。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该项目废水依托梅尔公司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较 终进入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废水排口由梅尔公司负责维护管理。
(二)废气
该项目软木棒磨削加工工序会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对磨削产生的含尘废气进行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磨削设备、空压机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已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对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安装隔声罩、软管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棒切断产生的废边角料、磨削设备产生的木屑、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集尘,铁丝扣生产线产生的废铁丝以及废弃的原料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该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相关要求设置。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各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如下:
(1)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梅尔公司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标准限值。
(2)废气
该项目软木磨削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该项目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类别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清单相关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水污染物依托梅尔(天津)电器有限公司废水总排放口排放。根据环评批复要求,不再申请总量,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梅尔(天津)电器有限公司总量指标内平衡解决。梅尔(天津)电器有限公司与天津江城工贸有限公司已签订相应协议,同意将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纳入梅尔(天津)电器有限公司一并考虑。
验收结论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不涉及第八条中的9种不得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措施,根据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监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联系人: 戴工 13682026781
附件:铁丝扣及软木塞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全本